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独生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平均分摊指所有子女均分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额度。
约定分摊指所有子女共同签订书面协议,每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人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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