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小WIN以往文章的朋友
大概都知道职工养老社保的补缴
除了一些比较特殊的人群可以
比如社会保险法实施没多久就退休的
企业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的
其他人是无法进行一次性补缴的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这篇文章↓↓↓
那么假如我们退休前职工社保缴纳年限不够
但又不想延迟退休
又或者我们从没交过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下
该怎么办呢?
答案在这里!
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
这样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啦!
接下来听小WIN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目前我国社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分两种,一种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允许个人一次性补缴的。
由于全国各省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待遇领取以及关于一次性补缴的政策规定是不同的,小WIN在这里以浙江省举例向大家说明一下~
01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一文中指出参保人员的范围是: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从没交过社保的人员以及放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以上范围。
02
养老保险补缴要花多少钱?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9档,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按照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以及5000元的不同缴费档次进行一次性补缴,补缴资金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假设我们以300元的缴费档次进行一次性补缴,我们需要花费:
300×15=4500元
这里要注意的是,一次性补缴最高15年。
03
一次性补缴后退休时可以享受怎样的待遇?
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
目前浙江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8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3.缴费年限养老金
缴费年限养老金月计发标准根据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缴费年限分段累加计发:缴费年限为15年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为30元;缴费年限为16年以上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在30元的基础上,从第16年起,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增发5元。
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举个例子,王大爷以500元的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了15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那么他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为:
180+(500×15÷139)+30=263.96 元
04
如何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
我们可以选择线上办理,小WIN以浙里办APP为例讲解一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步骤如下:
第一步:打开浙里办APP,在首页搜索框输入 “养老保险补缴”,找到【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点击进入该界面。
第二步:选择自己的参保地后,进行“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在线办理。
第三步:阅读【用户须知】后,进入办事界面。
第四步:填写自己的个人参保信息以及选择补缴的档次、年限、金额等,然后上传所需材料,进行信息确认即可。
有的人会担心
一次性补缴了那么多养老保险费用后
假如不小心发生了意外
没办法继续领取养老金怎么办
不用担心!
参保人员死亡后
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文章来源:综合自青岛1233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政务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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